为了保障广大孕产妇及其它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营,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的有关规定,并报经上级批准,省妇幼保健院产科住院部(妇产住院楼3、4、5层),从2014年8月26日起至10月15日,将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消防安全通道全面改造,届时停止接收孕产妇住院。其它妇科、计生科、儿科NICU、PICU、产科门诊等科室均照常接诊。
同时,为了满足产科急诊和广大产妇的住院需求,经过协商,届时请大家前往山医二院、中西医结合病医院(铁路医院)、市中心医院、市妇幼院等进行急诊处置和住院生产,对于由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。改造完成后,将为广大孕产妇提供更加安全、舒适的就诊住院环境和条件,望大家积极配合,相互转告。
2014年8月25日